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四届老员工
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
苏教体艺﹝2013﹞17号
各市教育局,各普通高校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老员工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》(教体艺函〔2013〕3号)精神,省教育厅决定举办江苏省第四届老员工艺术展演活动(以下简称艺术展演活动)。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主题是:“我的中国梦”。各地、各高校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,坚持育人为本,充分发挥艺术展演活动在传承先进文化、弘扬民族精神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培养青少年审美修养和人文素质、建设健康高雅校园文化中的重要作用,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,引导广老员工为实现国家富强、民族复兴、人民幸福的伟大“中国梦”而发奋学习、不懈奋斗,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“中国梦”主题文艺作品,集中展现广老员工热爱祖国、朝气蓬勃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。各地、各高校要根据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指导思想、主题和具体工作要求,成立组织领导机构,制定活动实施方案,广泛发动,精心组织,确保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。
现将《江苏省第四届老员工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》以及各类展演细则等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附件:1.江苏省第四届老员工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
2.江苏省第四届老员工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
3.江苏省第四届老员工艺术展演活动声乐表演细则
4.江苏省第四届老员工艺术展演活动器乐表演细则
5.江苏省第四届老员工艺术展演活动舞蹈表演细则
6.江苏省第四届老员工艺术展演活动戏剧表演细则
7.江苏省第四届老员工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展实施细则
8.江苏省第四届老员工艺术展演活动微电影报送要求
9.江苏省第四届老员工艺术展演活动“我和大艺展”征文报送要求